閱讀聲明:文章內關于戶型面積的表述,除了特別標明為套內面積的內容外,所涉及戶型面積均為建筑面積。
去年地方土地收入2.9萬億 僅1.6%建保障房
2010年地方土地出讓收入高達2.9萬億元,再創(chuàng)歷史新高,但其中僅有463億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,占比不足1.6%。
未來五年,中國政府計劃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,資金籌措成為一大難題。地方的巨額土地收入如不能及時輸血保障房,保障房的建設情況令人生憂。
未公布土地出讓凈收益
近日,財政部提交至全國兩會的《關于2010年和地方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與2011年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》顯示,201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9109.94億元,當年安排支出為26975.79億元,這包括征地補償、拆遷補償?shù)瘸杀拘灾С?3395.6億元、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.62億元、用于城市建設的支出7531.67億元等。
依此計算,去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僅占當年土地出讓總出入的1.6%。而在當年土地出讓收入各項開支之中,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僅僅占到1.7%。
而財政部在2007年發(fā)布的《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》早已規(guī)定,從2008年1月1日起,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%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。
財政部的報告中并未列出地方土地出讓的凈收益數(shù)據(jù)。此前業(yè)內專家曾測算,除去征地、拆遷、補償、稅費等成本,土地出讓的凈收益一般在40%以上。不過,這一數(shù)據(jù)尚未得到官方的認可。
在保障房建設方面,地方土地收入提取比例不達標的情況并非頭次。去年審計署發(fā)布的審計報告顯示,北京、上海、重慶、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規(guī)定要求,2007年至2009年,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.23億元。
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今年全國“兩會”期間也透露,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按照10%的比例提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設,但也有地方提取比例大大超過了10%。
沒完成提取比例的地方政府是否會被追責?姜偉新對此表示,這個指標本身并未作為追責的指標,但如果保障房數(shù)量沒有完成、質量沒有達到,要進行追責。
住建部:部分地方計提比例要提高
據(jù)官方測算,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建設所需投資在1.3萬億元到1.4萬億元之間,其中5000多億元資金,將由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市縣政府通過各種渠道來籌集。
財政今年會補助1030億元,其余的4000多億元資金將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籌集。財政部預計2011年地方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入在1.9萬億元左右,其中又會有多少用于保障房建設尚待觀察。
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強調,今年要嚴格執(zhí)行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不低于10%的規(guī)定,資金缺口大的地方,要進一步提高比例。
“比如說較近河北省為了保證建設資金,把原來按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%計提,調整為按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%計提,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。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土地凈收益計提比例提高到20%。”齊驥稱。
目前,也有觀點建議將土地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設的比例固定,并以此考核地方政府。
民建提交至今年全國兩會的一份提案建議,保障性住房利潤較低,開發(fā)商不愿意建設保障性住房,地方政府沒有內在動力去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設。今后需要明確規(guī)定政府的責任與資金來源,明確每年土地出讓金用于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建設的比例,并作為地方政府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(jù)。 去年地方土地收入2.9萬億 僅1.6%建保障房
2010年地方土地出讓收入高達2.9萬億元,再創(chuàng)歷史新高,但其中僅有463億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,占比不足1.6%。
未來五年,中國政府計劃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,資金籌措成為一大難題。地方的巨額土地收入如不能及時輸血保障房,保障房的建設情況令人生憂。
未公布土地出讓凈收益
近日,財政部提交至全國兩會的《關于2010年和地方預算執(zhí)行情況與2011年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》顯示,201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9109.94億元,當年安排支出為26975.79億元,這包括征地補償、拆遷補償?shù)瘸杀拘灾С?3395.6億元、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.62億元、用于城市建設的支出7531.67億元等。
依此計算,去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僅占當年土地出讓總出入的1.6%。而在當年土地出讓收入各項開支之中,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僅僅占到1.7%。
而財政部在2007年發(fā)布的《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》早已規(guī)定,從2008年1月1日起,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%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。
財政部的報告中并未列出地方土地出讓的凈收益數(shù)據(jù)。此前業(yè)內專家曾測算,除去征地、拆遷、補償、稅費等成本,土地出讓的凈收益一般在40%以上。不過,這一數(shù)據(jù)尚未得到官方的認可。
在保障房建設方面,地方土地收入提取比例不達標的情況并非頭次。去年審計署發(fā)布的審計報告顯示,北京、上海、重慶、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規(guī)定要求,2007年至2009年,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.23億元。
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今年全國“兩會”期間也透露,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按照10%的比例提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設,但也有地方提取比例大大超過了10%。
沒完成提取比例的地方政府是否會被追責?姜偉新對此表示,這個指標本身并未作為追責的指標,但如果保障房數(shù)量沒有完成、質量沒有達到,要進行追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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